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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银行贷款利率和民间借贷利率的最新规定
  • 来源:原创
  • 作者:快贷网
  • 浏览量:6321
  • 时间:2021-04-02

摘要:不知不觉,2021年的第一个季度就要结束。相比去年,今年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转较为稳定,但对资金的需求仍然是许多个人和企业的关注焦点。你是否清楚2021年最新的贷款利率呢?

不知不觉,2021年的第一个季度就要结束。相比去年,今年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转较为稳定,但对资金的需求仍然是许多个人和企业的关注焦点。你是否清楚2021年最新的贷款利率呢?

徐州银行贷款利率和民间借贷利率的最新规定

众所周知,早在2015102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2021年最新贷款利率情况如下:

1、贷款在一年以上(含一年),年化利率为4.35%

2、贷款在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年化利率为4.75%

3、贷款在五年以上,年化利率为4.90%

公积金贷款方面:

1、贷款在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化利率为2.75%

2、贷款在五年以上,年化利率为3.25%

当然,除了针对银行贷款利率有新的规定,关于民间贷款,也有新的内容。国家规定,自20211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正式生效。其中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借贷双方未约定支付利息的,不支付利息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借贷双方未约定利息但约定有借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不支付利息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按照借期内利率计算逾期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贷款利率随环境和政策的变动而变动,尤其在普惠金融的号召下,许多企业融资利率存在下调的现象,因此大家要时刻关注贷款利率,可以进一步降低自己的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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